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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省第二届弦乐公开赛章程
发布时间:2016/9/12 12:36:03 阅读次数:5999
2016福建省第二届弦乐公开赛章程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音乐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丰富我省广大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挖掘和培养我省青少年的音乐艺术人才。经研究,福建省提琴协会于2016年8月将举办“福建省提琴协会第二届弦乐公开赛”。旨在提高我省青少年弦乐表演艺术水平,充分展示我省青少年音乐爱好者的艺术才华以及我省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的教学成果;同时给我省青少年音乐爱好者和音乐家之间创建交流平台,不断提高青少年对音乐艺术的表演能力和鉴赏水平,进一步加强广大音乐家的责任感,为实现构建和谐社会以及促进海西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福建省提琴协会第二届弦乐公开赛”的组织工作由福建省提琴协会负责牵头、统一协调指导下,由“福建省弦乐公开赛”组委会具体负责实施。 一、比赛组织机构 1、比赛组委会由福建音乐界专家组成,组委会将设立监审组、评审组、事务组、宣传组,分别承担相应工作。 2、评委组由小提琴教育家、演奏家、及广大小提琴教师组成。监审组由福建省音乐届及德高望重的音乐家组成,确保其权威性。监审组对大赛规程及评委评判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全部比赛的公平性。 二、赛程、评分方式及奖项分布 本次比赛个人赛设地区选拔赛、省半决赛、省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团体赛设地区选拔赛、省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地区选拔赛:①由各地区小提琴教师推荐学生参加地区个人或团体选拔赛,以百分制评分:取得80.00--84.99分为地区赛三等奖、85.00--89.99分为地区赛二等奖并获得进入省复赛资格,90.00分以上为地区一等奖。获得地区一、二等奖的选手获得进入省赛阶段比赛资格; 2、比赛时间及地点:各地区需在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比赛(各地区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将参加复赛的选手报名表上报组委; 3、比赛评审团由所在地区小提琴教师代表(福建省提琴协会会员)以及福建省提琴协会专家组成; 4、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演奏奖若干; 5、地区选拔赛一等奖、二等奖选手需在现场直接报名参加省复赛阶段比赛,未现场报名者视作弃权,由排名顺位者自动填补参加省复赛; 三、省半决赛及决赛: 1、比赛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1日-8月25日在福州市永泰冠景大饭店举行; 2、凡进入省赛阶段比赛的选手均获得福建省第二届弦乐公开赛三等奖。 3、个人赛半决赛各别组成绩90.00以上的选手进入决赛,进入决赛的各组别选手以成绩决定一、二等奖,成绩94.49~97.49分为二等奖,成绩97.50分以上为一等奖,获得一等奖的选手进入总决赛(展演赛), 4、省半决赛、决赛评审团由福建省提琴协会专家组成,总决赛(展演赛)评审团由国家级专家组成(本省评委均不参与);评选出一等奖排名。 5、各组别获奖数量不限,如该组选手的成绩未达到获奖分数,可以空缺。 6、团体赛只进行一轮比赛,成绩90.00~94.49分将获得福建省第二届弦乐公开赛团体赛三等奖,94.50~97.49分为二等奖,97.50分以上获得一等奖,名额不限。(每位选手均有奖状) 7、进入省赛阶段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奖选手及选送单位将获得组委会颁发印有选手名字及单位组织名称的获奖证书)。个人赛各组别前三名选手将获得参加“2017年中国福州第四届国际音乐讲堂·第二届小提琴邀请赛(全国)”参赛资格; 四、评分方式:去掉XX个最高分去掉XX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成绩,以确保其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 1、比赛曲目:团体赛:全部自选。个人赛:地区选拔赛及省半决赛为自选曲目,省决赛为规定曲目。 2、大赛完成后将举办颁奖典礼及闭幕式。 五、比赛分组及参赛对象
注:1、本次大赛为了体现公平,地区赛及复赛一律不用伴奏,决赛阶段钢琴伴奏统一由组委会安排,伴奏费1600元/人,(包含2次合乐40分钟/人/次)、一次比赛伴奏。 2、依国际比赛惯例允许低级别年龄选手参加高别组,不允许高组别选手参加低组别比赛。 3、决赛曲目另见附录(允许选择高级别曲目)。 六、公正机制 大赛组委会将采取每场比赛当场公布成绩的形式,以确保比赛的公平、公开、公正。凡参赛选手和评委以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赛事纪律。如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经大赛组委会和大赛监审组查实。将对于违规者予以取消比赛资格处理。 七、报名及费用缴纳方式 在指定报名点(另行通知)领取报名表或者登陆“福建省弦乐公开赛”组委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www.fjstqxh.com。递交报名表时,所需附交材料如下: ①近期彩色证件照3张(1寸)、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影印件(个人赛需提供); ▲省复赛、省决赛阶段食宿费用(另行通知)(如有需求请在报名表上填写准确的信息); ▲上述材料由指导老师在报名截止日前集中上报各地区指定报名点(未设报名点的地区直接上报至福建省提琴协会); 【1、住宿费、伙食费一经确认概不退款。2、建议由家长陪同的选手或选手自由组合以1间为标准预。3、单人住宿请服从组委会安排。请各位指导老师将报名选手信息及所需住宿统一安排好(具体房间数)上报组委会。】 八、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根据大赛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大赛组委会有权拒绝或终止不符合参赛资格者或违规者参赛。 3、比赛成绩以评委会当场公布的评审结果为准。 4、参赛者的演奏如超过规定时间,评委会可终止演奏,但不影响其参赛成绩。 5、参赛者食宿等费用规定如下: ● 参加总决赛选手的交通费、食宿费及陪同者的旅费等一律自理,建议下榻大赛指定住宿地点。 6、本次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比赛的录音、录像及以本次比赛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出权和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 7、本次大赛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及承办方组织安排的与本次大赛相关的各项活动。 8、由于人力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大赛组委会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比赛。 9、有关比赛的其它事宜另行通知,大赛组委会将保留完善本比赛规程的权利。 10、所有报名参赛单位、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本届大赛比赛章程。本次比赛章程为参赛者和大赛组委会就大赛的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受法律保护。 11、此章程具有绝对权威性,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弦乐公开赛》组委会所有。 12、组委会地址:福州市西洪路518号名茶文化城1F-B101,福建省提琴协会(帕格尼尼机构),电话:0591-87623771、18606076650、13763852755、15959183720。
主办单位:福建省提琴协会 承办单位:福州帕格尼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附录:
2016中国.福建省第二届弦乐公开赛决赛阶段各组别规定曲目
1.儿童A组(2007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赛茨协奏曲第一乐章(选自第二协奏曲或第五协奏曲)、里丁b小调协奏曲(任选一首,多乐章的选第一乐章)
2.儿童B组(2005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
赛茨协奏曲第一乐章(选自第一、三、四协奏曲)、阿科莱a小调协奏曲;里丁D大调小协奏曲Op.5、柯马诺夫斯基e小调协奏曲;维奥蒂第二十三协奏曲、维瓦尔第G大调协奏曲Op3 No.3、维瓦尔第a小调协奏曲、维瓦尔第G大调协奏曲、维瓦尔第《g小调协奏曲第一乐章》(任选一首的第一乐章)
3.儿童C组(2003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
罗德第七协奏曲、罗德第八协奏曲、贝辽特第九协奏曲、维奥蒂第二十协奏曲、维奥蒂第二十三协奏曲(任选一首,多乐章的选第一乐章)
4.少年组(2000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出生)
维奥蒂第二十二、二十三协奏曲;海顿C大调协奏曲;莫扎特G大调第三协奏曲、亨·维厄唐第四协奏曲(d小调)、贝里奥第七、八协奏曲(任选一首的第一乐章)
5、青年组(1997年9月1日-2000年8月31日出生)
莫扎特A大调第五协奏曲、布鲁赫第一协奏曲(g小调)、维尼亚夫斯基d小调第二协奏曲;拉罗西班牙交响曲;圣桑b小调第三协奏曲;门德尔松e小调协奏曲(任选一首的第一乐章)
6.成年组(2000年9月1日之前出生)
协奏曲或大型乐曲: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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